滨州日报讯近日,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《关于授予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、滨城区秦皇台乡段李家村等10个镇(乡、街道办)、个村居滨州市森林乡镇、森林村居称号的通报》。 10个“滨州市森林乡镇”分别为,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、沾化区大高镇、邹平市码头镇、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、惠民县李庄镇、惠民县石庙镇、阳信县劳店镇、无棣县佘家镇、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、博兴县湖滨镇,个“滨州市森林村居”分别为,滨城区秦皇台乡段李家村等12个、沾化区下河乡东刘村等13个、邹平市码头镇前安村等14个、惠民县皂户李镇王家社区河西卢村等14个、阳信县河流镇牛腾雨村等13个、无棣县佘家镇宗家巷村等13个、博兴县曹王镇贾杨村等13个、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则街道庄科李村等3个、高新区小营街道办事处西皂户村等3个、北海新区马山子镇孙家村等2个。 开展滨州市森林乡镇、森林村居创建活动,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”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,也是“黄三角绿都,森林城滨州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行动的具体实践。全市通过创建活动,树立先进典型,推广成功经验,既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,显著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,又广泛传播了森林生态文化,提升了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。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jg/pgjg/7827.html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