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/6/16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海丰街道关于6月7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
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全面筛查风险隐患,经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测范围

1.在海丰街道范围内生活、工作、学习等常住人口、暂住人口、流动人口,包括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群体,以及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、残疾人等在内的所有在海丰人员,做到应检尽检、不漏一户、不漏一人。

2.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,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。

3.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仍按原渠道采样。

4.有发烧、咳嗽等症状人员,须提前向所在社区(村居)报告,并做好个人防护,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不得乘坐共交通工具,不参与全员核酸检测。

二、核酸检测采样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要求

1.所有采样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,携带个人身份证(或户口本)、手机,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、行程码,接受体温检测,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,保持"一米线"安全距离,不插队、不交谈、不聚集,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或将手机、钥匙、身份证等物品放在采样台上;采样结束后,按现场指引有序离开并洗手消毒。

2.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,检测结果适时录入山东健康码查询,不再出具书面报告。

3.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群众积极配合,不驻留观看,不拍照录像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对干扰、阻碍样本采集,恶意造谣,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时间:6月7日

2.地点:设置采样点,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分时段分人群检测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,根据公告要求和采样点组织安排,按所在网格、社区(村居),于指定时间到指定采样点,分时段有序采样。

3.责任分工及采样点要求:按照省委指挥部《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点规范设置管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要求,规范设置采样点。

4.信息化使用:全员核酸检测必须使用"滨州市核酸检测平台"手机端进行采样,各社区、站所、村对信息录入员培训上岗,引导群众提前登录"滨州卫生健康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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